编辑:晨光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12-19 10:53
12月11日,天元环保分局收到市局转来的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株洲市景龙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元分公司扬尘污染的问题,致使大气环境被污染,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专门部署,责成片区执法人员,会同南塘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并处置。
株洲市景龙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元分公司沙场位于天元区栗雨办事处南塘社区南塘组,占地面积约九亩,系该公司自2018年9月租赁南塘社区南塘组村民王铁其的场地,生产经营至今。该分公司主要从事河沙的中转,法人代表林勋,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30211MA4PX8QN2R。该分公司现场监查可见大量河沙露天堆放,有一台筛沙机正在作业。
2018年12月17日,天元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下达现场监察文书,责令株洲市景龙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元分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对露天堆放的沙石进行覆盖、喷淋,防止扬尘污染;责令株洲市景龙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元分公司封闭筛沙机,防止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责令株洲市景龙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天元分公司22:00后不得作业,防止噪声扰民,否则将依法依规处理。(天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