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晨光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26 15:33
“这个散煤作坊,我们上个月查过一次,没想到老板将原西北角的煤棚拆除后,又偷偷在西南角搭棚制煤。”记者今天从长沙市蓝天办获悉,近日,长沙县通过例行夜间巡查,查处一违规运输、制售藕煤案件。
11月18日晚,长沙县星沙街道杉仙岭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开展例行夜间巡查。晚上十点二十分,发现一台牌照为“湘A6T006”的轻型货车在三区53栋卸藕煤。“城区禁烧散装煤,有情况!”工作人员立即上前控制了违规运输藕煤的车辆和驾驶人,同时报告街道蓝天办。
街道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同时调集交警星沙中队、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查处。因当事人情绪波动很大且有对抗行为,星沙派出所派人增援。经耐心劝导,当事人最终同意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对运输车辆和藕煤依法暂扣并立案调查,鉴于时间已是凌晨一点,便通知当事人次日到县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罚。
11月19日上午,执法人员到藕煤存储点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当事人并没有按照要求到现场接受执法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星沙街道、行政执法局立即将情况报告至县蓝天办。县蓝天办高度重视,当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紧急调度,由副县长彭正球牵头,县蓝天办主任梁山召集县蓝天办监管执法组、星沙街道、执法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杉仙岭社区等单位成立临时指挥调度小组,对案件进行了分析调查。
11月19日下午,公安部门利用天网探头调查取证,及时追查到运输车辆,在高压态势下,当事人于当天傍晚7点主动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
为进一步查清藕煤运输源头,当晚,副县长彭正球、县蓝天办主任梁山会同星沙街道、公安、执法等相关部门询查当事人,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核查到其运输的蜂窝煤来自长沙县黄花镇黄花村立新组一小作坊,当晚,相关部门会同黄花镇对该作坊进行查封。
然而,当执法人员赶至黄花村立新组时,该作坊业主并不在场,大门紧锁,门上写有机械维修等字样,通过房东获知业主联系方式后,执法队员通知业主吴某迅速赶回接受询问调查。
11月10日早晨7时,吴某从湘阴县驱车回到黄花镇,打开门锁,执法人员进入后发现,现场摆放着各类小型机械设备,地面乌漆墨黑,西南角一煤棚内堆放着大量散煤,煤棚面向大门的方向用油布遮挡。
“这个散煤作坊,我们上个月查过一次,没想到老板将原西北角的煤棚拆除后,又偷偷在西南角搭棚制煤。”黄花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采取“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彻底取缔该散煤作坊。
当事人吴某称,他原来在河西做散煤,2年前从河西搬至黄花镇,租下这个院子改做机械维修,一些顾客对散煤有需求,他就从耒阳采购原煤,不定期小批量生产。经清点,现场堆放了七八吨散煤。
执法人员调来吊车、挖机、货车,依法暂扣其制煤设备、散煤原料,拆除煤棚,并依法立案处罚。
下阶段工作中,长沙县将严格按照“六控”和“十个严禁”的工作要求,对禁燃区散煤治理工作做全面的复查整改,严防反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