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成蹊
来源:张家界市环保局
2018-11-27 15:18
桑植县依法拆除一非法水电站
日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向我县交办群众信访件,称县人民政府非法强拆长元水电站,造成投资人血本无归。对此,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该电站属于“四无”电站,并且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应予拆除,故不涉及非法强拆,不予赔偿。
据了解,长元电站位于五道水镇元宝溪村,2004年开始建设,2015年建成发电,装机容量2400KW。项目设计引水坝3座,一级、二级水坝(未建成)位于湖南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三级水坝位于缓冲区,坝高约11m引水管道位于实验区,发电厂房位于保护区外。该项目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于“四无”电站。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国家绿盾行动的要求,2018年5月17日和7月11日,县林业局、八大公山保护区管理处分别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拆除通知书》,但公司没有按要求自行拆除。
为了还该村一湾碧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18年7月20,县林业局和八大公山保护区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水利局、五道水镇政府等单位对长元水电站三级水坝进行依法强制拆除。(高丽文彭齐良邱克明王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