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宛青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15 10:30
11月9日,环保芦淞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国安驾校对面有一特大污染企业在排污”,分局立即行动,前往调查处理。
被举报的是一家塑料加工厂,位于龙泉街道南华村,从事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加工,主要工艺有破碎、清洗。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未进行生产。经核查,该单位未办理环保等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涉嫌废水直排。我局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单位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拆除生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不得进行清洗、破碎等塑料加工作业。
1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厂进行检查,发现其已拆除了生产设备上的进水管、排水管,切断了电源,负责人承诺尽快将其他生产设施拆除,不再进行清洗、破碎等加工作业。为确保落实到位,我局于11月12日上午对其供电箱贴上封条。
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厂的监督,全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