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秋风
来源:湖南省环保厅
2018-08-09 15:25
2018年以来,娄底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严格按照《2018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精神,克服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时限紧等困难,全体工作人员加班抢点、埋头苦干、奋力拼搏,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责任,努力推动“大环保”工作格局形成,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开展“双随机”日常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严格规范公开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作为落实“双随机”制度的核心,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2018年上半年我市已开展日常监管污染源总数495家次,笔录总数552件。通过实施"双随机"制度,确保了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积极推进。根据《娄底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细则》,我局以开展专项行动、隐患大排查为契机,按照达标工作计划,将石化、 焦化、电池等“第二批18个行业”,共44家企业列入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对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都已责令整改,并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达标任务。
积极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行动,严格责任、严抓监管、上下联动、立行立改,全力保障了环境安全;我局严格落实省厅相关指示精神,开展了娄底市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以及尾矿库及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整治工作,对矿山秩序进行有效规范,对环境违法进行严肃查处。上半年,全市行政处罚共立案77起(包含各县市区),处罚77起,其中处罚金额达920.74万元,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坚持责任信访、阳光信访、法治信访,积极主动将问题化解在苗头,解决在基层,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环境信访案件。上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680件,其中来电来信走访438件,微信举报69件,网络舆情66件,市长局长信箱67件,巡视组交办40件。截至目前,案件全部及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