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秋风
来源:湘潭在线
2017-10-18 11:57
湘潭在线1月1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曾明辉实习生王伟宁)环保志愿者的大门,为所有热爱环保事业的人敞开着。2012年,湘潭环保协会迎来一名新成员——律师王莹。这位个头矮小但能干的“女汉子”,有别于其他志愿者,她尝试以法律的角度介入环保公益活动。
从最初提供法律援助到环保立法,从协助协会建章建制到帮助协会会员维权,再到完成湖南首例环境诉讼案,王莹的双重身份,也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律师王莹”和“环保志愿者王莹”。
“环保活动是公益的,律师本身也是跟公益靠得很近的一份职业。比如说,《律师法》中规定律师有法律援助义务,那么其实法律援助义务,它就是一种公益性。”王莹这样看待律师与环保志愿者之间的关系。
热心公益与环保结缘
与大多数科班出生的律师不同的是,王莹属于“半路”转行。1998年,王莹从湖南省建材工业学校毕业,到潭城商厦管理科做播音员。她自主申请了下岗,决定自学法律。
“我有一个亲戚,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律师。受他人格魅力的感染,我觉得做律师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充满正能量。”怀揣着律师梦,王莹潜心学习法律知识。2000年,在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中,她以湘潭地区第一名的成绩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进入湘剑律师事务所工作。
2012年,因为偶然的机会,王莹认识了湘潭环保协会创始人之一的王国祥,从此与湘潭环保协会结缘。考虑到关注环保立法以及环保法律的实施等都需要法律人的参与,再加上律师这份职业使命感,王莹决定将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整体加入环保协会,为环保公益贡献一份力量。
加入协会后,王莹开始以律师的身份开展环保公益事业。2013年,王莹发起了“关心环保从关注立法开始”公益项目。这个项目作为环保协会的长期项目,不管是国家层面的环境保护法,还是省一级的《水土防治污染等条例》,以及市一级的《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湘潭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起草,协会律师、专家、志愿者都对此进行研讨给出意见书。其中,不少意见已被立法部门采纳。
“在我们的努力之下,湘潭环保协会成为湘潭市地方立法联系点。”王莹对湘潭环保协会参与立法的情况,如数家珍。2015年,王莹当选为市律师协会会长。
用法律武器保护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在王莹的推动下,湘潭环保协会率先运用法律武器提起全省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2015年6月5日,湘潭环保协会作为原告对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调研、举证、协商,2016年5月9日,湖南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援助、解答困难群众的咨询、街头普法、未成年人保护等,都是我们法律人先要做好的本职工作之一。”除了公益诉讼与环保立法,平时,王莹与湘潭环保协会的成员一起,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通过开展新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法律意识。
“环保志愿者们不为名利、身体力行的奉献行为,一直感动着我。”今年是王莹加入环保协会第5个年头,谈到加入湘潭环保协会的感受,王莹坦言,“相比当律师所遇见的种种事情,环保志愿者的行动,让我能够驱走内心的负能量,让自己更正面更阳光。往更远处看,这不仅仅是关注小我,而是关注整个社会。如果每个人都来主动关心环境保护,我想,我们的环境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