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宛青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网
2020-03-25 15:1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根据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资料多次筛选,对现有近300家排污单位进行了调查,确定是否需要申报排污许可及管理类型,并加班加点在3月20日前对200余家排污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登记及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告知书,确保通知到位。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石峰分局将继续核查电力、税务等清单,开展核发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按照"核发一个、清理一个、规范一个、达标一个"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企业指导填报许可证申请资料,充分利用第三方技术审核单位的技术优势,集中填报,解决反复多次审核的问题。加强证后管理,加快落实排污单位"一证式"管理制度,做到"应发尽发、应管尽管",确保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