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秋风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网
2019-08-06 10:00
【政策干货】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市生态环境部门实行容缺受理,进一步缩减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6个工作日(不含法定公示时间)。
【政策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原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湘环发〔2017〕19号)
【案 例】株洲鸿大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成立,位于攸县峦山镇老漕村上垅组。2019年5月初该公司到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让企业没想到是,申请才过去6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时间除外),市生态环境部门就批复了该公司柳基冲年开采5万吨铁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株环评〔2019〕12 号),为企业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节约了大量时间。
详情可拨打市生态环境局电话28682662咨询了解。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