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宛青
来源:张家界市环保局
2019-10-28 12:28
张家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完善各区域(含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对符合清单式管理的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实行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
二、申请材料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3份、电子版)。
(二)《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建设单位)》(纸质1份、电子版)、《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纸质1份、电子版)。
(三)环评文件不涉密说明(纸质1份、电子版)。
(四)授权办理业务委托书(纸质1份、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在网上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按要求提交及填报相关资料。
(二)受理申请。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经办人员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当场退回并予以说明指导。
(三)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完成受理的建设项目,自动生成《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并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书、《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告知承诺制审批表》等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上门自取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审批结果。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上述要求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审批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按上述要求重新审批。
四、监管措施
(一)事中事后审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情形的,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告知承诺制审批表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1.不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2.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之一;3.建设单位或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违反承诺,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弄虚作假,致使环评文件内容失实的;4.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二)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三)建设项目环评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即纳入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进行全过程监管,将建设项目录入随机抽查系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环评承诺审批项目纳入随机抽查工作,将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依法对不按排污许可证排污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造成环评文件失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惩戒措施
(一)对失信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启用部门联合惩戒,纳入信用黑名单。
(二)对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三)在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奖活动中,不授予失信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关荣誉称号;在其他评优评奖活动中,向相关单位反馈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失信情况。
(四)对失信的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停止执行其享受的环保优惠政策,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批准。
该细则自2019年3月15日起试行。
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建设单位)
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知悉。我单位经审慎研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过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知悉其中内容,并承诺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属于环评审批改革确定的适用范围
三、我单位委托Xⅹ单位编制的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以及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项目正式投产前,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自行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规范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七、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八、我单位将在项目建设地显著位置张贴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承诺的项目建设,自觉配合相关检查、监察,接受公众监督如速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我单位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愿按照《张家界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以及张家界市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
我单位特声明,自愿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办理本事项,自愿签订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对所提交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承诺。
项目名称:
承诺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张家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我单位承诺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内容、工艺、建设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査、相关监测数据、污染防治措施等)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评管理的要求编写,并对其真实性、规范性负责。如违反上述事项,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疏忽或不负责任、提供虛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等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或达不到环评技术要求的,本项目负责人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项目名称:
承诺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不涉密说明报告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个人)向你局提交的 XXXXXX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电子文本中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
特此说明
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
审批表
期审批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拟投入生产运营
日期
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该项目属于《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承诺制审批操作细则》适用范围中的XX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三废”治理措施简述(采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标准、去向):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XX生态环境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