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宛青
来源: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2019-04-12 09:41
岳塘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江东岸,面积206平方公里,人口47万,是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岳塘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接受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的全面体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与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突出以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转型升级,以水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组织实施了《湘潭市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湘潭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辖区湘江断面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水平,重要江河湖泊水质优良率稳定保持在100%,辖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全区人均综合用水量降至年人均431立方米。特别是竹埠港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在2013年被列为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该地区28家化工企业整体关停退出和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污染治理等方面工作更是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我区获评“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水环境质量管理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效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将水污染防治纳入全区生态环境中心工作范围,纳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区人大执法检查重要内容。二是组织机构到位。从建立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区生态委办重点调度部署水污染防治、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实施推进。三是责任明确到位。岳塘经开区、9个街道和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国土等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向区政府递交环保工作责任状,其中都会明确当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做到了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四是督查考核到位。根据“月检查、季考核、年汇总”工作要求,组织区生态委办、区政府督查室等,对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考评,召开会议讲评情况、通报结果。在年终考核中,充分考虑水污染防治工作履职情况,奖优罚劣。
(二)强化源头防治,全域防控水污染物排放。按照调结构、转方式的总体要求,着力从源头防控水污染物的排放。一是抓工业排放污水治理。严把工业环评审批关,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一律拒批。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截污工程建设,岳塘经开区内玮鸿食品、金阳工业园、步步高物流等重点企业与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管道对接,实现了废水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持续推进湘钢、东信棉业等重点企业的清洁化改造。二是抓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硬件设施建设,启动了河东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2018年完成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6.8公里。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的城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达17.5万吨/天;城区污水处理率超过96%。三是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三)围绕重点领域,着力突破污染治理难点。坚持分类施策,突出抓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水污染防治。一是统筹推进湘江保护治理。竹埠港28家重化工企业在2014年9月全部关停到位;湘江沿岸20公里范围内,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建设一律禁止到位;湘江沿岸畜禽规模养殖户于2015年6月全部退出,河道采砂全面禁止。二是大力开展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持续推进竹埠港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竹埠港“一、二、三”期工程全面完成验收,易家坪区域治理项目完成土壤治理58.6万立方米,处置危险废渣3.8万吨,处理场地渗漏废水3.4万吨。建成运营湖南省首家固定式建筑垃圾再利用处理线,完成建筑垃圾处置31万吨;易家坪片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完成阶段性验收,竹埠港老工业区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与风险管控项目已全面启动,稳步推进。三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在湘潭市三水厂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设围栏1280米,设置界标4块、宣传牌4块,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均设立了标牌、宣传牌,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管理好各类排污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严格控制各类漂浮物、污染物进入湘江。依托河长制,对水源地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水域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四是全面掌握污染源数据。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排查确定生活源锅炉13台、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家、入河排污口13个、工业企业150家,行政村生活源16个,移动源10家,形成了台账和档案,为精准施治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突出能力建设,着力构建长效防控体系。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机构、加强执法,强化应急管理,基本形成了“全面预防、严格监管、及时应对”的水污染防控体系。区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密切联动,加强对洗涤、洗砂、塑料加工等行业污水排放监管,全年移送司法机关已立案判决的环保执法案件占全市的75%,“两法”衔接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办理环境违法案件55件,位列全市第一,共处罚款220余万元,其中移送公安14起、查封21起,环保执法力度大幅提升,震慑力不断增强。
2.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督办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区信访件34件,已全部办结销号。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投诉件47件,已全部办结销号。全年处理环境信访投诉523件,处理率达100%。长株潭“绿心”地区6家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完成退出,不仅避免污染治理“一刀切”,更保护了绿心地区生态环境。
3. 2015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5年8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提出的爱劳渠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交办进行整改。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省人大执法检查反馈情况的整改工作,明确了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内容和整改具体措施,并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限要求集中精力抓好整改工作,着力解决执法检查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目前,湘潭城发集团作为业主单位,开展《绿道建设项目(百亩湖、爱劳渠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渠道整治、湖体清淤疏浚及景观改造提升等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百亩湖及以上渠道整治、湖体清淤疏浚、景观湿地建设等工程的建设,下游渠道整治工作正在结合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沿线的岳塘街道、东坪街道开展定期巡查,定期清理沿线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