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高灿
来源:娄底市人民政府网
2017-04-26 16:59
4月24日下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工作动员会后,娄底市立即召开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主持。
市委书记李荐国在会上强调,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开展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保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接受督查,并以此为契机,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工作落实。
李荐国要求全市上下坚决服从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安排,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务必做到四个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督察组发现并指出的问题,迅速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坚决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问题整改到位。要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能改的要立即改,对于确有困难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把上级交办、督办的重点问题,自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贯穿工作全过程,做到“整改一个、减少一个、销号一个”。资料准备到位。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要求、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认真准备好资料。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提供有关支撑材料,随时接受督察。信息公开到位。所有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办情况。确保中央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李荐国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主动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凡出现阻碍督察组督察、弄虚作假、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情况不明、敷衍塞责以及处置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情形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会上,杨懿文市长还对环保专项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决定于4月24日至26日由7个副市长带队下沉到县市开展督查,重点是各县市区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督办的重点环保问题和环保项目的落实情况;环保责任体系、机制建设情况。据了解,督查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反馈交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要向督查组提供“一材料、三清单”,即汇报材料、交办问题整改清单、项目建设进度清单、自查问题整改清单。
全市所有厅级领导、市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