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高灿
来源:娄底市人民政府网
2017-03-27 11:34
环境保护事关民生改善,事关涟源形象和可持续发展,3月16日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暨市环委会第一次(扩大)会议明确了今年涟源的环境治理攻坚战的重点:以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和“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湄水、涟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关闭搬迁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抓好工业污水处理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染土壤修复等一批重点环保项目,整治城区扬尘污染,以达标合格、感官良好和无环境信访作为环境治理成效的考核标准。
涟源历来重视环保工作,早在数年前就在全省的县级市中率先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专题环保工作报告。过去的一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水环境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1%;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33天,优良率82.79%,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分别为79和47微克每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2.45%。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被评为全省先进,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被评为娄底先进。
涟源市委书记谢学龙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认识到抓环境保护就是抓发展质量,抓环境保护就是抓可持续发展,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战略地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最大程度地实现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两个成果一起要”。要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役,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运用行政、市场和法律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要严把项目建设、产业开发和招商引资环保准入关,“掐断”污染源,严禁任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户我市。
谢学龙指出,排污企业是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增强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实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切实把清洁生产变为自觉意识和自发行动。市环委会和环保部门要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涟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涟源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建明在会上交办了重点环保工作,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问题为导向,统筹兼顾抓好环保工作,加大对所交办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及时进行整改,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涟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梁育清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副市长刘志刚作工作报告。涟源市副市长梁毅、市政协副主席谭秋姣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