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审结一起水环境污染侵权案
编辑:晨光 来源: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11-02 09:49
小编有话说 10月25日上午,石门县新铺镇天池堰村村委会诉村民魏某环境污染侵权案在石门县法院开庭审理。经过释法明理,被告最终承诺停止侵权并及时消除影响。双方达成了停止在水源保护区放牧、在...

10月25日上午,石门县新铺镇天池堰村村委会诉村民魏某环境污染侵权案在石门县法院开庭审理。经过释法明理,被告最终承诺停止侵权并及时消除影响。双方达成了“停止在水源保护区放牧、在围堰内养鱼并在20天内拆除围堰设施”的调解协议,原告提出的环境公益诉求全部得以实现。

天池堰水库是石门县新铺镇集镇居民和天池堰村村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供水人口约5000人。2014年,水库列入常德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被告魏某是天池堰村村民,其长期将所养的7头牛放养在天池堰水库岸边滩涂上。牲畜产生的粪便未经处理经雨水冲刷直接排入水库,对库区水质造成了污染。此外,魏某还在天池堰水库内私自设置围栏将原属水库的水域改造成鱼塘养鱼,天池堰村村委会多次与其交涉,要求魏某不得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养牛放牧并撤除水库违建设施,但其均不予理睬。

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村民投诉后,经过调查研究,并分析权衡,认为支持村委会提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方式更加便捷,社会效果更为显著,决定由检察机关支持村委会提起诉讼。该案的审理表明,此方式能拓宽社会组织、公民参与环境保护渠道,鼓励公众自觉维护合法环境权益,激发公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又能在诉讼中普及环保法律知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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