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一湖四水”再发力 省高院确定打击重点
编辑:晨光 来源:湖南日报 2018-08-31 11:33
小编有话说 湖南日报8月30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 胥佳宁)8月2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秋季攻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

湖南日报8月30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 胥佳宁)8月2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秋季攻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保护“一湖四水”及全省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秋季攻势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0日,打击的重点是:积极支持配合6月20日启动的湖南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对湘江流域、洞庭湖区域的重点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案件要坚决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要针对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大对洞庭湖区超标排污、非法采砂、滥捕滥猎、侵占湿地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审理大通湖、华容河、珊珀湖、安乐湖、东风湖等重点片区、重点水域的水污染纠纷案件。要针对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妥善审理株洲清水塘、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衡阳水口山、湘潭竹埠港等湘江流域重点片区的污染纠纷案件,坚决打击湘江、资江、沅江、澧水流域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推进湘资沅澧“四水”联治。

今年3月底,省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8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到目前,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14件,结案3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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