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高灿
来源:网易
2017-04-09 09:57
日前,海南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海南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水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坚决查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环节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涉农惠民补贴申领与发放等过程中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等职务犯罪。
《意见》要求,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发生在农村地区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以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抓手,切实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而不侦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涉农犯罪案件中违法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侦查违法行为。依法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涉农犯罪案件提出抗诉。积极探索以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方式开展环保领域公益保护,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问题。
《意见》明确要求,在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主动加强与财政、住建、农业等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一线平台作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土地确权、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