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成蹊
来源: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11-05 17:21
2018年11月2日,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在局七楼会议室举办了环境法律培训班,培训班由鲁骥总工程师主持,特邀请省生态环境厅黄凤莲博士,讲授今年8月31日出台,2019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局领导,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监察支队、自保科、法制科全体成员,各县市区环保局、城(园)区环保分局分管自保和监察的领导、监察大队长、生态保护股长、法制股长,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黄凤莲博士首先讲述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接着,黄博士对“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法条进行了逐条解读;最后,黄博士阐述了该部法律制订的亮点,并对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进行了解读。黄凤莲博士授课条理清晰,内容丰富,针对性强。
本次培训,为我局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精神,熟练掌握相关法条,准确适用相关法条做好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