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秋风
来源:衡阳市环保局
2018-03-16 14:42
3月12日至15日,由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督查室组成的督查组第二组在衡阳开展了为期4天的环保专项督查工作。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走访、查阅资料,对我市目前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国家审计署在2017年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部分突出问题的整改涉及到的10个问题进行了督查。
3月15日下午,省督查组在衡阳组织召开了督查意见反馈会议。意见反馈会议上,督查组周舒白组长充分肯定了我市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国家审计署提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对督查的10个环境问题进行了逐一评议,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我市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国家审计署审计提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三是要全面构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体系。
会议上,市级领导胡水龙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督查组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对省督查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并就进一步抓好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表态:一是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二是要坚持从高从严,切实抓好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三是要立足标本兼治,着力构建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这次督查是在今年5月17日省委、政府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上交整改答卷前的最后一次省级督查,目的是通过督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最后2个月时间,加大对重点反馈问题和信访问题整改,再难的问题、再硬的骨头,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加以解决,确保圆满完成中央督察组交办的各项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