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宛青
来源:湖南环保网
2018-09-11 16:12
近日,新宁县根据市总河长令第3号文件精神,制订了《关于创建河长制“典型县”“样板河”的实施方案》及《新宁县2018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方案要求,要按照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围绕“一个目标”、落实“八个一律”、开展“七大行动”,切实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行动自觉,开展河长巡河、水污染防治、水岸线保护等行动,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
方案强调,要切实按照《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类治理、分部推进。拿出“绣花”的功夫落在具体行动上,真正把该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抓出成效。要突出重点、聚焦治水,精准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农业污染治理,引导农民少用化肥,探索有机肥施肥比例,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坚持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加强宣传引导改变乱倒乱排陋习,加快推进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站、垃圾中转站设施建设;坚决落实河道污染治理,各部门要协调一致,联合跟进,严厉打击乡村垃圾偷倒、污水偷排等行为。要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着力形成河长制强大合力。切实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开展巡查督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堤固”美好环境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