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秋风
来源:湖南省河长制
2018-05-15 09:36
导语
近日,醴陵市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至此,株洲市9个县市区(云龙区无检察院)河长办均成立了检察联络室,实现人民检察院驻县市区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全覆盖。
“设立检察联络室如同增开一面窗口,可以及时排查涉访涉诉案件,依法调处矛盾纠纷,还可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提高法律监督水平,零距离服务群众……”醴陵市副市长钟国建在揭牌仪式上说。
2017年5月16日,株洲县河长办成立全省首家检察联络室,成立半年就办理了涉水、涉河案件4起,发放检察建议书2件,为株洲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2月13日,株洲市河长办向各县市区河长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河长办检察联络室的通知》(株河办〔2018〕3号),要求各县市区建立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形成河长办与检察机构常态化联络机制。
截至2018年4月底,株洲市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开展联合巡河行动16次、督办案件9件,办理涉水、涉河案件6起,发放检察建议书3件,分别涉及打击非法采砂、河道垃圾堆放等问题,检察联络室已逐步成为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
成立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是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河湖生态建设的创新举措,延伸了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拓宽了涉河涉水法律服务领域,推进了生态资源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创新了涉河涉湖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
下一步,株洲市河长办将突出抓好水环境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河湖管理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追根溯源、严管重罚,抓好河湖管理执法监管,坚决打击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行为,推动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