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秋风
来源:华声在线
2017-11-15 09:52
空气质量下降水质总体为优
1月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86.6%,吉首、张家界、怀化排名前三
345个水质监测评价断面91.9%达标,洞庭湖总磷平均浓度下降
华声在线11月14日讯(湖南日报记者曹娴)省环保厅今天通报1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6%,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吉首、张家界、怀化,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邵阳、株洲、湘潭;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6%,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6%;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的平均浓度分别为39微克/立方米和6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和上升1.6%。PM2.5浓度下降幅度较明显的是张家界(22.9%),上升幅度较大的是常德(23.7%)、株洲(15.4%);PM1浓度下降幅度较大的是张家界(18.9%)、吉首(12.1%),上升幅度较大的是岳阳(23.9%)、常德(2.7%)和邵阳(17.5%)。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水质达标断面317个,占91.9%。全省29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中,28个水源地水质达标。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91毫克/升下降为.87毫克/升。
通报指出了全省1月份大气和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提出了整改意见。